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:

  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:

  (140层及以下、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;

  (2)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;

  (3)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。

 

建筑装修装饰工程

  二级企业: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,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。 

 

城市道路工程

  可承担单跨跨度不超过40米的桥梁工程。
    可承担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的隧道工程。
   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1亿元的城市道路、高架桥、地下综合管廊等工程。


给水排水工程
    可承担日处理10万吨及以下的给水厂、污水处理厂。
    可承担日处理15万吨及以下的给水泵站、排水泵站。
    可承担管径1.6米及以下的给排水管道工程。
    单项合同额不超过1亿元。


燃气热力工程
   可承担中压及以下压力级别的燃气管道、调压站。
   可承担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热力工程(包括管道、换热站等)。
   单项合同额不超过1亿元。


生活垃圾处理工程
  可承担日处理300吨及以下的垃圾填埋场、焚烧厂等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。
  单项合同额不超过1亿元。


其他市政公用工程
 包括但不限于: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下的机电设备(如照明、监控)安装工程、园林绿化附属工程、交通安全设施工程、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广场、停车场工程等。

 

机电设备安装工程

  二级企业: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的各类机电工程的施工。